Thursday, August 25, 2016

明確的實際勸勉,加 6:1-10

明確的實際勸勉
加拉太書六章一至十節


大綱

書信本體(一 11-六 10)

一、自傳性的論證:為其福音及使徒職分申辯(一 11-二 21)
Autobiographical Statements in Defense, 1:11-2:21

二、神學性的論證:以讀者的經驗及聖為本(三 1-四 31)
Theological Statements in Defense, 3:1-4:31

三、倫理性的論證:基督徒生命的本質和責任(五 1-六 10)
Ethical Statements in Defense, 5:1-6:10

1. 持守自由棄割禮(五 1-12)
2. 在聖靈裡的生命(五 13-26)
3. 明確的實際勸勉(六 1-10)

a. 以温柔謙卑互相扶持(六 1-6)

1)挽回犯罪的弟兄(六 1a-b)
2)提防自己也被誘(六 1c-d)
3)擔當彼此的重擔(六 2)
4)省察己身負己責(六 3-5)
5)供給教師的需要(六 6)

b. 為聖靈而非肉體撒種(六 7-10)

1)種什麼也收什麼(六 7-8)
2)向眾人行善不懈(六 9-10)



保羅本段提供一些具體的教導,說明基督徒在群體中應如何生活,其中牽涉對別人和對自己這兩方面的責任,這些責任可歸納為「對人行善(1a, 2, 9-10)及「避免行惡」(1b, 3-4, 7-8)。

一、以温柔謙卑互相扶持(六 1-6)


1)挽回犯罪的弟兄(六 1a-b)

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1a-b)「弟兄們」,作為同一個屬靈家庭的成員,他們對彼此有當盡的責任,「若」字之後有一個小字(καὶ),合起來的意思是「如果(有人)實在(這樣做)」(intensive use of καὶ, "indeed"),意思是這種情況最好不要發生,但若有人實在被過犯所勝,你們就當.... 」,有人不是指任何人︳而是指教會的成員。首句原文的動詞意思是「出其不意的被抓住」不知不覺地被拿著,意即這人並非蓄意罪,而是偶而不慎犯了罪。

「過犯」指以聖靈為生活行為的準則的信徒,偶然在這標準旁邊跌倒了,過犯仍然是罪,需要對付,教會中屬靈的人便有當盡的責任,就是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屬靈的人指的是整個信徒群體,那些領受了聖靈的人。

「温柔的心」把弟兄「挽回過來」,原文動詞在保羅書信中另有四次出現(羅九 22;帖前三 10;林前一 10;林後十三 1),有「使恢復原狀」之意,圖畫可以指在整理魚網(太四 21),或接合斷骨或脫了臼的骨節,這裡的意思也是一,「矯正」他。

「温柔的心」是「温柔的靈」之閃族語法,直譯是懷著温柔的靈,是聖靈還是人的靈?指的可能是人柔和的心靈,其重點是在於「體諒與憐憫犯罪者」精神和態度,與嚴厲批評的神和態度相對,温柔是聖靈的果子,以温柔的心靈和態度回犯罪的弟兄是以聖靈的心意為依歸,隨從聖靈的引導的表現。


2)提防自己也被誘(六 1c-d)

1. 「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挽回犯罪的弟兄要小心注意,「自己小心」直譯是注意自己,有負面留意察看自己的目的,免得自己也受試誘。從上半節的「你們」,轉到單數的「你」,意思是:挽回犯罪的信徒是教會整體的責任,但每一個信徒都必需密切留意自己,免得也被引誘。任何事物皆可以成為一種誘惑,沒有人沒可能向試誘屈服的,所以每個人都要提高警覺。

「引誘」可能指:屬靈人在挽回犯罪的弟兄的過程中,不會亦不敢忘記,自己對於兄所犯的罪是同樣易受攻擊的,他需要有「若不是神的恩典保守,自己可能亦會犯同樣的罪」的心態。


3)擔當彼此的重擔(六 2)

1.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首句原文直譯「彼此的重擔你們要(互相)擔當」,應與上一句子連起來一同了解,屬靈的人不但要存温柔的心挽回陷於罪中弟兄,而且要擔當彼此的重擔。

「重擔」原文複數,指的是任何一種難以個人獨力擔當的擔子,包括身體方正面的,靈性方面的。注意「彼此」擔當「彼此」的重擔,不是單向的。

「這就完全了基督律法」原文複合的動詞,有滿足其要求的意思。「基督的律法」:就是基督自己作為愛的原則之典範,因此,信徒若彼此分擔重擔,那是以愛心互相服事(五 13)的一種特別形式,就可以說是遵守了基督的律法,滿足了基督的典範所要求於他們的。「基督的律法」中的「基督」最宜視為同位所有格(appositive genitive: the law which is Christ),即「所談及的律法就是基督」,所以不是指摩西的律法。


4)省察己身負己責(六 3-5)


1.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3)這是第一類條件句子︳簡單地表達「若」... 「就」的邏輯關係,直譯「任何人若認為自己了不起,其實卻什麼都不是,就是在欺騙自己。」原文複合動詞「欺騙」是「主觀的幻想」之意,加強了「以為」的意思。地中海文化是「榮譽之爭」中,人容易自誇,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之下仍然如此。所以保羅說:毫無根據而自以為了不起,是愚蠢的行為。

2. 原文首有「因為」一字,表示與上一節有邏輯的關係:本節籠統地支持上一節,自以為弓不起的人不能分擔別人的重擔,他們既不以為自己有什麼軟弱過失,就不會同情別人,也不願意把別人的重擔看為自己的當關心的事。

3.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4)針對上一節自以為了不起的人,本節指出了對策,首先,各人都應該醒察自己的行為,「省察」有檢查為要斷定真偽之意,「各人」每一個人,都要負起個人責任,原文把「自己的行為」放在句首強調,與上一節「自以為」和欺騙自己的行為構成鮮明的對比。

「行為」原文是單數的工作,是集體的單數(collective singular),指一個人的行為和行動,特別是道德方面的行為。

若自我評估的結果是正面的,「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意即「他就有誇耀的理由,這理由是只關於他自己的好行為,而不在於把自以為有的長處和別人的短處比較︳從而顯示自己的優勝。」自以為了不起的人會拿自己跟陷在過犯中的弟兄相比,誇耀自己比別人好,保羅強調的是不要和別人相比。

4.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5)「因為」與上文有邏輯關係,原文的字表示,每一個人和自己的擔子都是受強調的,「擔子」原文與第二節的「重擔」是不同的字,二字是同義的,都是「擔子」之意,只可因文理而異。「各人都要負起自己的担子」最宜視為指「要為自己的行為對神負責,現在如是,在審判之日也如是。


5)供給教師的需要(六 6)

1. 「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6)本節是「彼此分擔重擔」(2a)的特別例子,這裡提及兩種人:1)在道德上受教的人。2)施教的人。「道理」直為「話語」,在此指基督正道,信仰的真理,耶穌基督的福音,按原文的講法:受教者應與施教者分享。

2. 動詞「分享」不是與別人一同的意思,而是主動的施予(give or contribute a share),原文直譯為「分享自己一切的美物」,實際的意思是與施教者分享自己一切財物,供應他在物質上的需要,「一切美物」原文沒有冠詞,所牽涉的並不真是所有的全部(the article is omitted because no totality is really involved),指的是一個合理的物質生活所需要的東西,本節可能是初期教會有一種「由會眾支持的全時間或幾乎是全時間的事奉工作」最早的證據。








二、為聖靈而非肉體撒種(六 7-10)


這四節自成一單元,從第七節引出兩種的生活取向,肉體與聖靈之對比,最後二節合乎邏輯的結論。

1)種什麼也收什麼(六 7-8)

1.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7)此節把基督生命的一項基本原則擴大讀者的視野,從 1-6 節那些較確切的指示再擴大,回復到聖靈與肉體對立的主要題目上。

2. 「不要自欺」是保羅書信中公式化的話(林前六 9;十五 33),功用是吸引聽眾的注意。「輕慢」原文動詞字面的意思是「昂起鼻子」,比喻性的意思是指以整個生活方式顯示對神的輕蔑,不接受聖靈為主,不是口頭的譏笑或嘲弄,為肉體撒種等於嘲弄神,把祂的定律形同虛設,祂的公平並不存在,但神是嘲笑不得的,因祂是神,不是人。

3. 下半節以「因為」開始,解釋上一句話的意思,直譯為「因為人無論種什麽,這就是他會收割的。」「這」加強了「就」的意思,二者一起強調了「種」和「收」的因果關係,即所收的必與所種的一樣,此諺語早見於舊約(伯四 8;箴二十二 8;何八7;十 13),保羅引用這不變的原則,是要支持上一句,神是嘲笑不得的,因為這不變的原則表明了神公平的待價而沽。

4.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8)原文有「因為」開首,保羅把上一節的諺語應用到肉體與聖靈之對比上,以支持上一節前半節的警告:你們不要自欺,神是嘲弄不得的,因為,照「人種什麽,就收什麼」的定律,為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成敗;為聖靈撒種的,必從靈收成永生。

5. 「為肉體」和「為靈」是比喻性的意思,「為了肉體的益處」與「為了聖靈的益處」,為肉體撒種即是為滿足肉體的慾望(五 16),按上文的理解,肉體是人在墮落、與神為敵」的狀況中,而肉體的行為保羅也列了不少,最後總結說,有這種行為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表示他們是不信主的人,是異教徒,所以「為肉體撒種」即是像不屬基督的人那樣生活,他們過的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如此生活的結果,就是從肉體收敗壞,「從肉體」表示,敗壞是肉體所結的果子,為著滿足肉體的慾望而活,無可避免的結果就是敗壞。「敗壞」下一句「永生」相對,保羅想的可能是末日的收成,所以「敗壞」最可能是指死亡與腐朽,不會由死亡中復活而得永生,收割常是聖經裡用來指最後的審判。

6. 「為聖靈撒種的」即是為著聖靈的喜悅而撒種,即滿足聖靈的願望,亦即靠著聖靈行事,被聖靈引導,讓祂引導我們的生活(25),更具體是在群體中顯出聖靈的果子,以愛心互相事等的生活表現,如此,結困就「從聖靈收永生」,永生是從未來一面而論,指信徒復活得榮耀之後所享受的不朽生命。

7. 「從肉體」和「從聖靈」收割這兩個介詞片語,分別是與之前的「為肉體」和「為聖靈」撒種相對應,本節實際是上文(五 16-26)一段的扼要重述,特色在於其終末的焦點,指出斷定終末結局的,是人生今生為聖靈撒種抑是為肉體而撒種,帶有警告的意味,應當嚴肅地去面對。


2)向眾人行善不懈(六 9-10)

1.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9)保羅作結論,籠統勸告眾人,「善」泛指一切在道德意義上是美善的事。首句原文直譯「讓我們行善不倦」,厭倦、喪志、灰心、喪膽,至終放棄,由於所等待的收割遲不來,或人性的軟弱,使人變得疲倦乏力,失去對真正的價值之意識。

2. 行善不倦的動機;因為若不灰心,到了適當的時候就有收。適當的時候即神所指定的終末收割之時,不灰心是有收成的必備條件,堅持到底的,才不會在收成的時候來到之前就半途而癈。

3.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10)「所以」原文是由兩個推理詞連著使,構成一強有力的推理詞(so then),表示上一節合乎邏輯的結論:即是若不灰心,到了適當的時候就有收,我們就當善用撒種的時間。

「有了機會」原文意思是「趁我們有機會」,對應上一節提及的終末收作的時候,本節的「機會」就是信徒的一生。我們有倫理責任善用這一生的時間向所有的人行善,「善」對別人有益的事,不論是物質的或屬靈的,行善是聖靈的果子「良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要這樣。」原文是指在信仰上同屬一家的人,對基督徒同道,比起其他一般的人,負有更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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