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8, 2016

保羅先前的生活,加 1:13-14

保羅先前的生活
加拉太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



大綱

書信本體(一 11-六 10)

一、自傳性的論證:為其福音及使徒職分申辯(一 11-二 21)
Autobiographical Statements in Defense, 1:11-2:21

1. 保羅福音的來源(一 11-12)

2. 保羅歸主的前後(一 13-二 21)

a. 保羅先前的生活(一 13-14)

1)逼迫教會的人(一 13)
2)猶太教中長進(一 14)

b. 保羅蒙召作使徒(一 15-17)
c. 首次訪耶路撒冷(一 18-20)
d. 遠離猶太地(一 21-24)
e. 二次訪問耶路撒冷(二 1-10)
f. 安提阿事件(二 11-21)


保羅的福音不是來自人(不是來自耶路撒冷的使徒),而是來自啟示,保羅道出他的故事來支持以上的論點,他信主之前的事,信主的經過與他信主之後的事。



一、逼迫教會的人(一 13)

1. 首先是保羅信主之前(從前)的事,就是他是按猶太人的信仰與生活方式所行事,他提出兩個特徵:

1)他逼害教會(13b)
2)他信奉猶太教的熱誠(14)

2. 逼害神的教會,主要是耶路撒冷的教會(參徒八 1-3)尤其是說希臘話的,以司提反代表的信徒群體(參徒六 1-八 3)。

3. 「 極力」:極度地、到了非常程度,形容動詞「逼迫」,保羅極力逼迫教會的行動包括:

挨家挨戶搜捕男女信徒,把他們關進牢裡(徒八 3;參九 2;14;二十二 19;二十六 10);
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迫他們放棄信仰(二十六 11);
向主的門徒發嚇兇殺的話(九 1);
曾迫害信奉這的人直至死地(九 4);
他們被判處死,保羅也贊成(二十六 10)。

原文用過去未完成時態,表示過去慣性的行動,不斷的摧殘教會,企圖毁滅教會。



二、猶太教中長進(一 14)

1. 保羅信主前的第二個特徵,就是他信奉猶太教的熱。

「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14)

保羅不但是法利賽人,更是個拉比的學生,選擇在耶路撒冷研習律法書(Torah),比他同輩的同學更過於、更進步。

2. 「祖先的傳統」指猶太人的律法傳統,「更加熱心」,對猶太人的律法傳統有主動的態度,充滿活力和熱忱。

在舊約聖經裡,對神熱心的範例是祭司非尼哈和先知以利亞。

非尼哈將一個行淫中的以色列人及其米甸女子殺了,使以色列的瘟疫止住(民廿五 1-8),神對此事說的話說明這種「熱心的神學」(The theology of zeal):耶和華曉諭摩西說:「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因此,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對神的熱心有贖罪的功能,在猶太人傳統中,非尼哈成了熱心神學的最高典範,解釋熱心者的狂熱與殘酷。

以利亞對神大發熱心(王上十八 40;十九 10-14),按神的命令殺死假先知。

熱心者不僅是對律法與猶太的傳統熱心,且包括用武力,對付那些違反律法、破壞律法、對抗律法的人,不管對方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熱心者願意為了律法受苦及捨命,甚至不惜自殺,他們相信這種熱心會蒙神賞賜,並且更重要的會為以色列贖罪。

保羅對律法的熱心,導致他對基督徒產生了不能平息的敵意與激進的逼迫行動。

3. 除了保羅對律法熱心而使他逼迫教會,保羅為什麼原因要針對教會?

原因可能有幾方面:

1)他清楚認識信奉基督與信奉猶太教是基本上不相協調的,他尤其了解這新興的宗教對律法至高無上的地位構成威脅。
2)根據保羅自己的解釋,是由於十字架絆倒人的地方(五 11),他無法容忍基督徒宣講的那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就是神所立的彌賽亞基督,一個被釘十字架的彌賽亞簡直是對他所盼望的彌賽亞一種侮辱,也是一種荒謬之說。彌賽亞是神獨特恩寵的人,掛在木頭上的人卻是被神咒詛的人,耶穌被打十字架推翻了祂是彌賽亞的宣告,門徒宣稱祂是彌賽亞,是一種應受死刑的褻瀆之舉,熱心的保羅不得不負起他認為神聖不可推卻的責任,要把這種毒害人的耶穌教派連根剷除,不遺餘力,全心全意的從事逼迫教會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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