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9, 2016

保羅首訪耶路撒冷,加 1:18-20

保羅首訪耶路撒冷
加拉太書一章十八至廿節



大綱

書信本體(一 11-六 10)

一、自傳性的論證:為其福音及使徒職分申辯(一 11-二 21)
Autobiographical Statements in Defense, 1:11-2:21

1. 保羅福音的來源(一 11-12)
2. 保羅歸主的前後(一 13-二 21)

a. 保羅先前的生活(一 13-14)
b. 保羅蒙召作使徒(一 15-17)
c. 第一次訪耶路撒冷(一 18-20)

1)相關的情況(一 18-19)
2)起誓證明(一 20)

d. 遠離猶太地(一 21-24)
e. 第二次訪問耶路撒冷(二 1-10)
f. 安提阿事件(二 11-21)





一、相關的情況(一 18-19)

1. 「此後」(18 節開始,中文沒有譯),保羅順次子敍述他歸主後的事情。

此後「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18)訪問耶路撒冷的目的是去見「磯法」(亞蘭文的彼得)並「看見」耶穌的兄弟雅各,「見」磯法有認識結交之意,「看見」雅各遠不及「見」磯法那麽有分量,保羅造訪耶路撒冷主要的目的是「見」彼得,按使徒行傳第九章的記載,是巴拿巴領保羅去見使徒的(徒九 27)。

保羅曾經提到基督在復活之後曾向多人顯現,被提名的人只有彼得和雅各二人(林前十五 5、7)而此二人正是保羅歸主後第一次上耶路撒冷唯一會見的兩個人,關於耶穌生平的事蹟與復活的事,這二人一定是個無價寶藏。

2. 此次訪問為時甚短,和磯法同住了十五天,使這兩位重要人物有充分的機會談話、交流、認識,短暫的相聚加上保羅很長的時間再沒有和使徒們有任何的接觸,顯示他是獨立耶路撒冷的使徒的。




二、起誓證明(一 20)

1. 「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20)直譯作:我所寫給你們的、你看、在神面前、我不撒謊(呂振中譯本)。

2. 這是保羅強烈的誓詞,「我不撒謊」,並沒有存心欺騙人,「在神的面前」,有神的同在,神的評估,對神負責,對他的控告作出最有力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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